终审法院大楼的历史为何? |
终审法院的家是中环昃臣道8号旧最高法院大楼。终审法院自2015年9月以来,一直沿用此大楼处理案件。 旧最高法院大楼历史悠久,其外部已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获宣布为法定古迹。 请点击此处查阅旧最高法院大楼的历史简介,即现在的终审法院大楼。 |
终审法院登记处的办公时间为何? |
星期一至星期五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
如何到达终审法院? |
如乘坐港铁︰
如乘坐巴士︰
如乘坐专线小巴︰
如乘坐电车︰
如乘坐的士︰
如乘坐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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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轮椅到达终审法院吗? |
如需轮椅通道进出终审法院,请与服务台或终审法院注册处的职员联系。 |
可否到法庭内就座及到大楼各处参观? |
每当法院聆讯案件,访客均可到法庭内就座。访客亦可到大楼公众范围参观,而非公众范围已清楚划分。 |
终审法院图书馆是否开放予公众人士? |
终审法院图书馆并不开放予公众人士。可是,公众可参加导赏活动。图书馆是可透过导赏活动参观的地方之一。 |
我怎样可以参与导赏活动? |
我们已于2015年11月中旬开展导赏活动试验计划,计划推行的初期,学校学生可获安排参观法院。 请点击导赏活动参阅有关详情。 |
终审法院大楼内可以进行拍摄吗? |
终审法院大楼内不得进行拍摄。 |
终审法院的开庭时间为何? |
法院开庭时,聆讯一般在上午十时开始,直至约下午一时为止。上午聆讯期间或会休庭片刻。聆讯一般在下午二时三十分继续,直至约下午四时三十分为止。 当上诉委员会开庭处理向终审法院上诉的许可申请时,聆讯同样一般在上午十时开始。 |
到法庭旁听,有最低年龄限制吗? |
到法庭旁听,没有最低年龄限制。但考虑到法院聆讯性质庄重,故不建议婴孩或儿童前往法庭。 |
如何可以找到关于正在由终审法院聆讯的上诉案件的资料? |
司法助理会就每宗即将在终审法院席前进行的最终上诉案件拟备案情撮要,中英文版各一份。每份案情撮要均列载法律程序中各方的简介、争议问题、案情、下级法院的裁决及法官席的图示。案情撮要为出席在终审法院进行的最终上诉聆讯的访客提供若干背景资料,但并非旨在全面概述法律论点的争辩。 在聆讯日都前几天,案情撮要会被上载于此网站。在聆讯当日,庭外亦备有相关的案情撮要可供索阅。 |
如欲到法庭旁听,须最少在法庭内逗留多久? |
无限制。 |
聆讯进行中须遵守何等规则? |
请点击此处以查阅一些在聆讯进行中应遵守的礼仪规则。 |
聆讯是以中文或英文进行? |
聆讯一般以英文进行。 |
终审法院聆讯案件时,可以在法庭内进行拍摄吗? |
不可以。 |
终审法院内是否提供Wi-Fi无线上网服务? |
在终审法院若干热点均有由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提供的免费Wi-Fi无线上网服务「香港政府WiFi通」。为了避免对法庭程序的录音造成干扰,不得使用其他流动网络(即3G及4G网络)。法庭内只可通过「香港政府WiFi通」服务使用文字模式(而非声音或影像模式)通讯。终审法院可撤回使用Wi-Fi无线上网服务的准许,特别是当法庭程序的公正蒙受破坏的风险的时候。 |
聆讯进行中可以在法庭内发送文字或「推文」讯息吗? |
聆讯进行中,访客可以在法庭内发送文字或「推文」讯息。在法庭内合理地使用文字模式(而非声音或影像模式)通讯,只要使用时不妨碍司法工作妥善执行,也不骚扰法庭内的其他人士,是被视为合法及获容许的行为,有助促进司法公开。 然而,此等通讯受若干限制规限,详情请参阅实务指示32(在法庭内使用资讯科技及文字模式通讯)。须特别注意的是,在符合实务指示32所列的条件及规定下,法庭使用者须先将流动电话或其他流动通讯器材切换至飞行模式,中断与任何流动电讯网络的连接,然后才连接到法院提供的WiFi系统,这样便可以之进行文字模式通讯。该等流动通讯器材上接收讯息或通讯用的所有响闹装置均须切换至静音模式,并须关掉其震动功能。 为确保法庭程序的进行能配合司法工作妥善执行,并避免对法庭的程序造成不当干扰,终审法院可随时撤回使用文字模式通讯的准许。 |
终审法院大楼是否设有储物地方以供访客使用? |
终审法院大楼设有电子储物柜以供访客使用。 |
是否有关于终审法院的资料单张可供索阅? |
关于终审法院的资料单张可向询问处索取。 |
到终审法院参观时,可以单独与终审法院法官见面吗? |
一般来说,到终审法院参观时,不可以单独与终审法院法官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