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法官,G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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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法官於2000年9月1日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他於1949年在香港出生,在本港接受教育,及後到英國攻讀法律。他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1971年)及法學碩士學位(1972年)。回港後,於1972年至1979年期間,他任職香港大學法律系講師。他於1978年分別在英國內殿律師學院及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並於1979年全職從事私人執業,執業範圍主要是商業法律。他於1990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並於1997年獲委任為原訟法庭特委法官。李法官於1999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原訟法庭法官。於2000年1月,他獲委任為上訴法庭法官,並於同年9月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李法官曾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轄下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組副主席,負責草擬有關的中期及最後報告,而2009年所採納有關程序上的改革是以該等報告作為基礎的。於2008年至2014年期間,他出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成員。該委員會負責就司法任命提出建議。他曾擔任司法機構資訊科技委員會主席,並自2012年7月起擔任終審法院規則委員會委員。

李法官是內殿律師學院名譽管理委員,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名譽院士和牛津大學聖休學院榮譽院士。於2019年,他獲香港大學頒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於2000年至2016年期間,他擔任香港法國文化協會主席一職。他曾獲頒發法國榮譽軍團軍官勳章、學術棕櫚司令勳章及藝術與文學騎士勳章。他曾是香港藝術節委員會成員並現為該會節目委員會成員。他亦是香港國際電影節協會董事局成員。他於2022年獲頒授大紫荊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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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任法官 - 李義法官,G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