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致金法官,GBM
包致金法官,GBM

包致金法官於2012年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包致金法官於1947年在香港出生。他於英國接受法律教育,並於1967年成為中殿律師學院會員。他先後於1970年及1971年在英國及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並於1983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

包致金法官於1989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高等法院法官。他於1993年獲委任為上訴法庭法官。於1997年至2012年期間,他出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從常任法官一職退休後,他出版了Recollections, The Law is a Crocodile and Crocodile-at-Law一書,回顧自己的法律生涯。

包致金法官於2001年獲委任為中殿律師學院名譽管理委員。他於2012年獲香港大學頒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

包致金法官現為香港大律師公會終身榮譽會員。他於2012年獲頒授大紫荊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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