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1997年 - 2010年)
李國能法官於1997年7月1日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李法官於1948年在香港出生。他在香港及英國接受中學教育。他在劍橋大學菲茨威廉學院取得文學碩士及法學碩士學位。他於1970年在英國中殿律師學院取得大律師資格,並於1973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他於1988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
在加入司法機構之前,李法官一直以大律師身分在香港執業。他於1982年獲委任為地方法院暫委法官,並於1991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李法官參與公職多年,曾出任行政局議員及香港賽馬會董事,並曾在多個委員會擔任職務,包括出任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主席、土地發展公司主席、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副主席、聖保羅男女中學校董會副主席及稅務上訴委員會副主席。
李法官曾獲十三間大學頒授名譽學位:香港八間大學、澳洲三間大學(包括新南威爾斯大學)、清華大學及牛津大學。
他於1997年獲委任為中殿律師學院名譽管理委員,又於1999年獲頒授劍橋大學菲茨威廉學院榮譽院士榮銜。
李法官於2008年獲頒授大紫荊勳章。他於2010年獲頒授威爾遜公共服務獎及獲選為星島2010年傑出領袖。他於2011年分別獲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頒授終身榮譽會員名銜。
他現為清華大學法律系之友慈善信託基金受託人和清華大學客座教授,亦是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和樹仁大學法律學院的榮譽教授。
(順時針方向:李義法官、包致金法官、陳兆愷法官及李國能先生)
鳴謝Daniel Wan先生提供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