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终审法院席前的案件,一般为牵涉重要法律问题或原则的案件,或出现严重及实质的不公平情况的刑事案件。
在我们的对辩式诉讼制度中,法庭依赖大律师提出的论据。聆讯前,在终审法院席前的各方均需提交一份案由述要(有时称为案由述要列印文本),列明自己一方的法律论据及支持该等论据的相关典据。法官已阅览各方的案由述要及典据,亦熟悉有关案情,以及各方所主张的法律立场。聆讯时,代表各方的大律师或讼辩律师均有机会向法院作出口头陈词。与其他最终上诉法院一样,这些口头陈词往往因法官的提问而受到考验。
待口头陈词完结后,终审法院或会立即宣布裁决,又或是将判决押后并在较后的日期发下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