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终审法院或上诉委员会席前的聆讯,一般以英语进行。在刑事程序方面,终审法院会为申请人/答辩人免费安排传译服务。在民事程序方面,申请人/答辩人如需传译服务,必须向司法常务官提出申请,并说明提出申请的理由。若申请获得批准,法庭书记便会安排预约传译员,而使用有关服务须缴付订明的费用。

传译服务由法庭语文组提供。他们亦负责核证供法庭聆讯使用的翻译文件。法庭语文组的地址是,香港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26楼。

传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