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恺法官于2013年成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陈法官于1948年在香港出生。他分别于1974年及1975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并于1976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
陈法官于1987年加入本港司法机构出任地方法院法官。他于1991年获委任为最高法院副经历司。自1992年起,他出任高等法院大法官直至1997年成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于2000年至2013年期间,他出任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陈法官于2001年获委任为内殿律师学院名誉管理委员。他分别于2003年及2011年获香港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颁授名誉大学院士衔及荣誉院士衔。此外,他又分别于2008年及2011年获香港城市大学及香港大学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及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陈法官现为香港大律师公会终身荣誉会员。他于2013年获颁授大紫荆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