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桢法官于2018年成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邓法官于1947年在上海出生,已婚,育有两名子女。他在英国接受法律教育,并于1969年在伯明翰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他于1969年在英国格雷律师学院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1970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他于1986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及后于1997年成为资深大律师。自1995年9月起,邓法官成为原讼法庭特委法官,并一直担任此职,直至在2004年4月获委任为原讼法庭法官。他于2005年1月获委任为上诉法庭法官,于2006年11月获委任为上诉法庭副庭长,其后于2010年9月获委任为终审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于2012年至2018年期间,他出任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在私人执业期间,邓法官曾在香港大律师公会、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城市规划上诉委员会、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及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委员会担任主席一职。他又曾以委员或成员身分参与司法人员敍用委员会、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并出任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非执行董事。
邓法官于2014年至2018年间为负责就司法任命作出建议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成员。他自2017年8月12日起担任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主席一职。他亦是余兆麒医疗基金信讬人。他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谘询委员会成员。
邓法官于2004年获颁授银紫荆星章,并于2018年获颁授大紫荆勳章。他现为格雷律师学院名誉管理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