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敬法官于2010年成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司徒敬法官于1945年在罗德西亚出生。他于1967年在利物浦大学毕业,取得法学士学位,并于1968年在英国取得大律师资格。他于1978年移居香港,在律政司署担任检察官一职。他先后于1979年及1984年获委任为高级检察官及副首席检察官。他于1984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1985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于1987年至1991年期间,他出任法律政策专员。
司徒敬法官于1991年加入本港司法机构出任高等法院暂委法官。他于1992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法官,并于2000年获委任为上诉法庭法官。于2009年至2014年期间,他出任上诉法庭副庭长。
司徒敬法官于2014年获颁授金紫荆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