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1997年 - 2015年)
梅师贤爵士于1997年成为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梅师贤爵士于1925年在澳洲出生。他在悉尼大学毕业,取得文学士及法学士学位。他于1951年在新南威尔斯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1964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于1964年至1969年期间,他出任联邦副检察长。
于1969年,梅师贤爵士获委任为新南威尔斯最高法院大法官,担任上诉庭大法官一职直至1972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大法官。于1987年至1995年期间,他出任澳洲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
梅师贤爵士先后于1969年、1972年及1988年获颁授CBE、KBE及AC勳衔。他亦先后获多间大学颁授名誉学位,包括澳洲国立大学、新南威尔斯大学、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牛津大学、莫纳什大学、格里菲斯大学、迪肯大学及香港大学。他亦曾获委任为林肯律师学院名誉管理委员。
梅师贤爵士现为香港大律师公会终身荣誉会员。他于2013年获颁授大紫荆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