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1997年 - 2009年)
鲍伟华爵士于1997年成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鲍伟华爵士于1929年在澳洲出生。他分别于1953年及1955年在昆士兰大学取得文学士学位及法学士学位。他于1955年取得大律师资格。
鲍伟华爵士于1965年加入本港司法机构,在中央裁判司署出任裁判司。于1969年至1975年期间,他获委任为高级裁判司。于1976年至1979年期间,他出任土地审裁处庭长。他于1979年成为高等法院法官,并于1987年获委任为上诉法庭法官。于1993年至1999年期间,他出任上诉法庭副庭长。他亦曾于1996年至1997年期间署任首席大法官。
鲍伟华爵士于1999年获颁授爵士勳衔及金紫荆星章。他于2009年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