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士爵士
康士爵士

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1997年 - 2006年)

康士爵士于1997年成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康士爵士于1928年在英国出生。他于1952年在英国伯明翰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并于1953年在英国格雷律师学院取得大律师资格。

康士爵士于1955年加入本港司法机构出任裁判司,并于1962年成为主任裁判司。他于1966年至1972年期间出任地方法院法官,又于1972年至1976年期间出任高等法院陪席法官,再于1976年至1980年期间出任高等法院法官。他于1980年获委任为上诉法庭法官,并于1986年至1993年期间出任上诉法庭副庭长。他于1993年获委任为汶莱最高法院司法专员,并于1994年获委任为百慕达上诉法庭法官。于2003年,他获委任为汶莱上诉法庭庭长,并于同年获苏丹陛下颁授拿督斯里巴杜卡(Dato Seri Paduka)头衔。他于2006年从上诉法庭退休。 

康士爵士于1989年获颁授下级勳位爵士(Knight Bachelor)勳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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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法官 - 康士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