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1997年 - 2003年)
赫健士爵士于1997年成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赫健士爵士于1921年在英国出生。他在剑桥大学悉尼•萨塞克斯学院(Sidney Sussex College, Cambridge)毕业,并于1947年在英国林肯律师学院取得大律师资格。
赫健士爵士于1951年至1953年期间在乌干达出任常驻裁判司。他于1953年加入本港司法机构出任裁判司,并于1958年成为地方法院法官。他于1965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陪席法官,并于1976年获晋升至上诉法庭。于1980年至1987年期间,他出任上诉法庭副庭长。于2000年,他获委任为汶莱上诉法庭庭长。此外,他亦曾获委任为百慕达、英属南极领地、英属印度洋领地及福克兰群岛的上诉法庭法官。
赫健士爵士于1980年获颁授下级勳位爵士(Knight Bachelor)勳衔。他于2009年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