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1997年 - 2010年)
李国能法官于1997年7月1日获委任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李法官于1948年在香港出生。他在香港及英国接受中学教育。他在剑桥大学菲茨威廉学院取得文学硕士及法学硕士学位。他于1970年在英国中殿律师学院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1973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他于1988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
在加入司法机构之前,李法官一直以大律师身分在香港执业。他于1982年获委任为地方法院暂委法官,并于1991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暂委法官。
李法官参与公职多年,曾出任行政局议员及香港赛马会董事,并曾在多个委员会担任职务,包括出任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土地发展公司主席、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圣保罗男女中学校董会副主席及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
李法官曾获十三间大学颁授名誉学位:香港八间大学、澳洲三间大学(包括新南威尔斯大学)、清华大学及牛津大学。
他于1997年获委任为中殿律师学院名誉管理委员,又于1999年获颁授剑桥大学菲茨威廉学院荣誉院士荣衔。
李法官于2008年获颁授大紫荆勳章。他于2010年获颁授威尔逊公共服务奖及获选为星岛2010年杰出领袖。他于2011年分别获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颁授终身荣誉会员名衔。
他现为清华大学法律系之友慈善信讬基金受讬人和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亦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树仁大学法律学院的荣誉教授。
(顺时针方向:李义法官、包致金法官、陈兆恺法官及李国能先生)
鸣谢Daniel Wan先生提供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