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法院法官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3名终审法院常任法官,以及多名本港及海外的非常任法官。

终审法院司法常务官协助终审法院处理案件,并负责管理终审法院登记处。

终审法院法官及司法常务官由其各自的书记、私人秘书及其他支援人员予以协助。

此外,在司法助理计划下,司法机构亦会逐年聘请能干的法律系毕业生和律师担任司法助理的工作。